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 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